房地产调控上海细则出台 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 信息发布:jqfdc | 发布时间:2006-10-14 | 浏览:2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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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各方关注两个多月的上海房地产调控细则终于出台。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9月30日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规定:“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即中央宏观调控中“90平方米占70%适用范围”将适用于上海的城市总量而并非单个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促使上海楼市进一步分化,从同期的土地拍卖结果来看,后续的上海房地产市场依然被开发商所看好。
除上海之外,全国其他地区亦已陆续公布了《意见》细则,仅青岛表示90平方米占70%适用于城市总量,而深圳、西安、大连、北京均为单个项目要求达到90平方米占70%。“上海的细则贯彻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意向,而限制总量则有利于保持房地产项目的空间完善,同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副院长陈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细则的内容和中央调控的基本一致,这些此前已经被市场接受,而现在只是一个落实问题,因此细则不会对目前的上海楼市产生多大的影响。”
而在细则出台之前,8月中旬上海市房地局发布的土地出让1号公告中,所有住宅地块都已经对规划中的90平方米小户型所占比例有了严格的要求。其中除闵行两块土地要求90平方米户型占总建筑面积80%之外,其余住宅用地都要求这一比例达到70%。从9月29日的竞标结果来看,*次推出的20幅房地产开发土地,除了南汇一地块流标之外,其余各地块均名花有主。其中宝山区淞南镇逸仙路地块以8.8亿元的成交价格成为此轮“地王”。
“尽管细则*终确定是城市总量调控,然而1号公告的土地依然都对90平方米作了比较严格的要求,这也给将来的土地出让作出了示范。”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
(作者:邓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