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解读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
[ 信息发布:jqfdc | 发布时间:2006-10-14 | 浏览: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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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基本平衡 结构基本合理 价格基本稳定
“十一五”期间上海住房建设蓝图绘就,上月末,上海市政府发布了*的《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
《规划》*落实总量、结构和价格三大方面,做到“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切实保障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市场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发挥好住房建设对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竣工新建住房1.2亿平方米
根据全市住房需求调查和发展趋势分析,预计“十一五”期间,上海新建住房的需求量约1.2亿平方米。预计同期竣工新建住房约1.2亿平方米,新开工住房约1亿平方米。2006年预计全市住房竣工总量约2700万平方米,2007年约2600万平方米。其中,配套商品房竣工量2006年、2007年均为200万平方米左右。“四高”优秀小区的创建率不低于40%。
90平方米以下占70%以上
在住房结构上,将重点扩大满足市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按照区域控制、总量和项目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确保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占全市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中心城区旧改400万平方米
中心城区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400万平方米。根据旧住房不同情况,完成成套改造、综合整治及“平改坡”等各种类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2000万平方米以上。全市住房成套率达到95%。
建设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
鼓励市民通过租赁改善居住条件,满足不同类型的住房需求。政府部门将引导开发商建设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大力培育租赁市场,建立专业化租赁住房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住房租赁服务体系。
享受廉租房政策达10万户
开发适应市民自住需求住房的同时,上海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放宽廉租对象的收入线认定标准,使能够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镇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左右。
继续停供别墅类项目用地
加强土地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合理调节新建住房的建设规模和供应节奏,保持住房供需的基本平衡。2006年、2007年土地供应分别安排1500公顷左右。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配套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其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停供别墅类项目开发用地,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作者:梁志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