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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54号文到165号 建设部实施细则隐现

[ 信息发布:jqfdc | 发布时间:2006-07-17 | 浏览:3260 ]

对于业界来说,建设部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已经不再是一个悬念,然而,由此带来的悬念还在继续。

7月12日,“中国创新90平方米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启动仪式如期举行,该仪式因为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的出席而备受关注。

京城27家与地产相关的媒体几乎悉数到场,相熟的老记们偶尔交换一下眼神,大家心照不宣———冲着沈建忠和“国十五条”的补充意见(传言为154号文,以下简称建设部实施细则)。

“谜”似乎就要解开。然而,仪式进展到一半,一言未发的沈建忠突然离席。一时间,所有在场的老记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紧接着,几乎反射似的冲出会场,尾追沈后———然而追到电梯间的老记们被工作人员礼貌地挨个请出,沈至离去终未表态。

会后,记者从出席会议的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以及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韩秀琦那里都得到了同样的答案,这个文件已经下发,至于到达哪一层还不太清楚。

可以肯定,建设部实施细则已经在路上。

解开悬念

显然,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竞赛启动仪式。会前,记者得到的邀请函中对参赛标准是这样规定的,“所有参赛方案的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含)之内。”

对此,业内人士不免猜测,参赛标准是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很有可能就是建设部实施细则中对90平方米的界定。

而会上,记者所看到的新闻通稿已经有所改变,之前所说的“建筑面积”又回到了“套型建筑面积”的说法。

是欲盖弥彰?

据悉,即将出台的建设部实施细则对一直以来颇有争议的“套型建筑面积”概念已作出明确,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组成。此前,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说法不攻自破。

到目前为止,虽然建设部没有正面诠释这个概念,而在新政被吵得沸沸扬扬,作为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的沈建忠出席了这样一个敏感话题的竞赛启动仪式,已充分说明问题。

90平米的疑团并没有因为沈建忠的一言不发而继续神秘,谜底已经解开。

而对于70%的说法,记者也通过此次会议有了答案。

“70%的正确解释就是中央对于各地方的要求是从总量控制,而各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是采用单个项目还是总量控制的方式。应该还是比较灵活的。”包宗华强调,房地产本来就是一个地域性很强的行业。“这样的操作性也更大一些。”

而据记者了解,此前媒体所报道的实施细则中关于70%的界定也是属实的,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是指,各地应当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当地住房调查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当地新建商品房结构比例。

新的疑团

显然,如今对于业界来说,建设部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已经不再是一个悬念,然而,由此带来的悬念还在继续。

出台的时间表是*的悬念。

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7月6日,这个实施细则已经下发,而目前,已经下发到了各地建设厅。

“实际上,就在文件下发的同时,新华社也收到了这个文件的通稿,一切就绪,只欠东风。此前所传言的7月11日就会公布文件也是确切消息,而情况的改变也是7月11日下午时分的事,建设部突然宣布取消公布计划。”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

这位知情人士坦言,直到现在,他还是没有弄明白建设部此举的用意何在。

但另一种说法是,该文件建设部还没签字。

为此,记者致电建设部另一位专家。“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因为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个规定将会直接影响到这次宏观调控的成与败,一般人是不敢乱说的。”当记者追问那什么时候出来,这位专家表示不太清楚,然后,挂断了记者电话。

公布戛然而止的真正原因和出台的时间表如今都成了难解的谜。

然而,受到建设部实施细则一度推迟的影响,各地方实施细则的进展也变得艰难。

“据我了解,上海的细则已经被几部委打回去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透露。

而据记者了解,北京的实施细则在深圳细则出台后一度处于很大压力下,而之后建设部的实施细则一推再推又把北京细则“捂回去了”。

而据记者了解,新的疑团还不止这些。

据称,传说中的“154号文件”已经夭折,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被称作“165号”的文件,但两个文件的内容却惊人的相似。“165号”文件的大致内容为,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建筑面积,70%比例由各地决定。只是多了这样一条:“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城市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区别对待”。

也就是说,165号文件才是建设部正式下发的实施细则文件。

实施细则到出台似乎只一步之遥,走得却异常艰难。

  (作者: 杨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