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赵辉) 昨天,市房管局通报了前期对我市部分经适房小区出租、出借、骗购等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4户骗购经适房家庭被责令退房或补齐差价款,34户出租、出借、改变用途的经适房家庭被要求限期整改或办理退房手续。从今年9月开始,市房管局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调查、取证,对存在违规行为的38户购买家庭和11家企业做出了处理。
其中,对2户骗购鸿基新城项目、2户骗购圣合家园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已责令其办理退房手续或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补缴差价款手续。对珠江新城、枫韵蓝湾、天赐苑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违规出租、出借、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途的34户家庭,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退房手续;对珠江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天赐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做出书面检查。
天赐苑项目开发商擅自将2套经济适用住房打通用做办公的违规行为,责令开发商立即恢复原状,向符合购买资格的家庭公开销售;对万田、家春秋等8家中介公司违规代理、出租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经济处罚,性质恶劣的吊销经营资质。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行为,畅通广大市民监督举报渠道,将保障性住房这一利民工程做实、做好。市民可拨打投诉电话:029-87619420、029-87613264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