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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宝鸡市政府搬迁 迁至金台区行政大道

[ 信息发布:jqfdc | 发布时间:2007-02-14 | 浏览:3167 ]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宝鸡市政府搬迁事宜已获国务院批准。131,省政府发文同意宝鸡市政府驻地由渭滨区经二路迁至金台区行政大道。据悉,新址位于现址东偏北方向约10公里处。

宝鸡市政府搬迁的批复一公布,立即引起网友的热论,其中大部分是宝鸡人。不少网友都用支持支持搬迁来回复,认为用发展的眼光看搬迁问题,是件大好事。一位网友认为,宝鸡市政府现在所处的经二路发展日趋饱和,为了宝鸡有更大的发展,市政府应该易址他地。但也有网友认为,市政府所处地方应方便群众办事,如果搬迁得太远的话怕不方便。

据悉,位于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的市府大楼已基本建设完工,实质性的搬迁已提上宝鸡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

消息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