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发生重大改变是在1998年房改以后,业界还曾演绎出了“一个美国老太太忽悠了13亿中国人”的故事并广为流传。且不说中国人购房观念的转变是不是美国理财方式的经验传输,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信贷政策的放开,的确让许多居民圆了自己拥有住房的梦想。
然而,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房屋自有率的提高,住房消费观念问题日益凸显。
“居民住房消费心态不成熟,消费行为不够理性,追求住宅面积,忽视住宅品质;追求一次性到位消费,超前消费,没有形成梯度消费观念。”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第五届中国住博会上如是强调。
据专家介绍,住宅的面积越来越大,各种配套设施和装修越来越豪华,把购买住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惟一手段,是目前在住房消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住房消费观念亟待改变
尽管目前我国的城镇住宅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每年的住宅建设总量也一直保持在世界*的水平上,但房价上涨幅度过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供应严重不足,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仍然突出。
据介绍,在今年的1~6月份,40个重点城市登记成交商品住房套均建筑面积达到113平方米,累计成交建筑面积中,144平方米以上的套型住房占总供应面积的72.8%,9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住房占总面积的18.9%。住房供应结构和住房需求结构发生了严重的错位,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极不协调。
住房消费理念的不成熟不仅仅表现在住宅面积的不断扩大上。在很多住宅小区,从建筑的外立面、装修,到户外景观都非常豪华,不仅产生了景观拥挤症,也造成了极大的铺张浪费。本来以居住方便舒适为基本诉求点的住宅,却很大程度上变成了许多人炫富摆阔的载体。
由于房价过快上涨和不切实际的住房消费观念,虽然部分人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但沉重的还贷压力还是严重地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畸形的家庭消费结构和巨大的银行信贷风险,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的社会风险。
另外,社会上“重购买,轻租赁”之风盛行。据介绍,在经济发达的国家,租房率都比较高,比如美国,租房的家庭比例占40%。而我国,情况则刚好反过来,拥有住房的比例达到了80%左右,租房率低下,买房子几乎成了住房消费的惟一模式,这样就促使房价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更加凸显出来。
对于如何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刘志峰表示:“要引导居民形成适度居住消费的观念,以经济、实用为消费原则,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购买或租赁符合家庭实际需要的住房。要引导居民从追求住房面积到追求住宅性能质量,培育在适当面积内实现高质量居住生活的消费理念。”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张元端认为:“要积极引导居民的消费意识,克服华而不实的消费观,树立起随着收入的增长,住宅从租到买、从旧到新、从小到大的梯度消费观。”
“住房的梯度消费模式,不仅符合家庭在不同时期的实际支付能力,也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种消费观念值得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积极推广和提倡。”北京市工商联住宅房地产业商会副会长杜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观念改变需各方努力
住房消费观念的形成与改变,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自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房地产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其经营的目的是实现利润的*化。开发大面积的豪华住宅往往能产生较高的经济收益,从而会忽视了中小套型住宅的开发和建设。
同时,住房保障制度的相对滞后也把众多有住房需求的居民都推向了市场,使豪华住宅并不缺少购买者,这也使得开发商更热衷于*住宅的开发建设。
张元端表示:“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积金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严重不足,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截至目前,在地级以下的城市中,将近四分之一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同时,我国的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发展缓慢,说明我国的住房市场发展很不健全。因此,房地产新政要求,一是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三是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政府除了要积极倡导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和强化住房保障制度以外,新政也要求市场建立新的住房供应结构和住房需求结构,改变目前市场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严重供不应求的局面,使中小套型成为日后住房消费的主流。
另一重要的主体则是住房产品的制造者——开发商。作为住宅的供应者,理应承担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培育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社会责任。在住宅建设过程中,大力提高住宅的规划设计水平,依靠科技进步为社会提供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中小套型高品质住宅,引领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向着合理、适度的方向前进。
(作者:时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