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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 存量房降为4元/㎡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5-10-16 | 浏览:3013 ]

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昨日省物价局下发文件,规定我省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将有所降低。

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我省住房转让手续费中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计收。非住房转让手续费中,新建商品房由现行每平方米5元降为每平方米3.50元,存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10元降为每平方米7元。省会城市(西安市各区、西咸新区)按上述标准收取;设区市(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各区、杨凌示范区按上述标准的80﹪收取;韩城市、兴平市、华阴市及其他县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