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二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并对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三是《办法》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各自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五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应立即责令改正。六是各相关单位若违反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对未达到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奖活动。(张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