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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增一百亿元补助棚改配套基建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5-06-23 | 浏览:1979 ]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在19日国新办召开的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今年已安排1494亿元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的基础上,中央将再增加100亿元补助,主要用于棚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国务院常务会议17日决定,实施三年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三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060万套,改造的力度、规模都是空前的,前所未有。”王宁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棚改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2008年到2014年,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在2013年和2014年这两年就改造各类棚户区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改造规模、工作力度明显加大,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通过几年的改造,几千万群众得到了实惠,房子大了、新了,生活质量、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王宁指出,解决棚改资金瓶颈,关键还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近几年的棚改,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了大力支持,发放了很多贷款。按照国务院常务会的部署,今后要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吸引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棚改工作的支持。一是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开发银行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二是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棚改资金不足的市县,要把省级政府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棚改。另外,在棚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主要推行特许经营等PPP方式。实施主体可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等PPP合同进行市场化融资,开发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依据协议给予贷款。

  针对前不久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方案》为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创造了条件,为信用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创造了条件。

  据介绍,统一信用代码为18位代码,包括了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6位行政区划代码,以及1位校验码,能够满足现在各种代码制度在管理上的需求。又与个人身份证号位数一致,也有利于将来在法人和自然人之间进行信息化管理。

  连维良透露,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法人就要实行新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其他的登记机构,在2015年底要*实施新代码。原则上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旧码向新码的过渡。在这个过渡期内,旧码和新码可以同时使用。过渡期以后,所有的法人和社会组织都使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论是赋新码,还是更换旧码,一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