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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价个税调控够了吗 个税调控效果有限

[ 信息发布:jqfdc | 发布时间:2006-08-09 | 浏览:3209 ]

土地、信贷、“限外”、税收政策密集出台,“政府的决心”而非仅由具体措施带来的不确定性是否会成为迫退投机客的*一根稻草?8月1日,国税总局征收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的108号文实施。但在卖方市场和流动性宽裕的现实下,效果将会如何?以下为本报六位评论员观点。

唐学鹏:个税政策意在“冻结”市场

*近的个人二手房转让所得税政策肯定是无法遏制住价格的,根据经济学的拉姆奇规则,赋税总是会转嫁出去。住房的持有者肯定会将这部分税加到商品房出售的价格里。控制房价的根本性力量是金融手段,尤其是对房地产的货币投放。

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用“税收控制住房价格”的言论,真是感觉这个群体的整体智力下降得非常厉害。在中国,二手房同储蓄产品没有任何本质上不同,对储蓄征所得税,储蓄就会长时间不会提现。大量的二手房会“凝固”起来,怎会有遏止价格的好事发生?

我的猜测是,中央的税收政策的目的可能就是把整个市场交易“冻住”,让整个交易市场“凝固起来”,中央并不想让房地产价格迅速下跌,但对如此暴涨也非常有意见,折中的办法就是“有价无市”。将市场封存的目的也是,看看房产新政结构调整能否发挥作用?“大量90平米的小盘”是否可以遏制房价?封存市场也是给新政一个好的政策试验场,新政目前正处于滞后效应期?

戴志勇:个税将阻止部分投机资金入市

个人觉得,赋税不一定能完全转嫁出去。虽然在卖方市场的现实下,卖方可以将部分成本转嫁给刚性的买房者,但这会推高房价,从而减少购买需求,部分需求可替代的买家将转入租房市场。购买需求的减少使得卖方很难完全转嫁税收成本,在不得不承受部分成本的情况下,资金充裕的投机客会选择暂时进入租房市场,但仍然会有部分投机客面临资金压力会选择让利套现。

个税措施的调控是否有效,还要看能否对原本打算入市的投机资金起到阻止作用。如果在流动性充裕而其他投资机会相对缺乏的现实下,即使收益部分降低,但楼市的相对安全性和适当收益率,依然使买房具备强大的吸引力。对于以保值为主要目的的人来说,的确是“他们如此富裕,他们只想买房”。但个税毕竟减少了投资客的收益率,如果股市更健全,其他投资机会充分,或者央行能更有效地控制回收流动性,都能阻止部分投机资金入市,部分缓解楼市的供需矛盾。

李巍:不要指望个税手段治本

  我也认为个税并非治本之策。国家出台该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强制征收个税的办法,来增加交易者的交易成本,从而降低炒房业主的获利空间,以打击当前肆虐的炒房行为。但这些都是“治标”行为。

适当的投资泡沫有利于刺激该产业的发展,但中国的房地产业显然已经超过了所谓的“适度泡沫”阶段,到了一个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的危险阶段。强征个税的手段仅仅是“温柔一抚”,在当前房地产业的“暴利”背景下,对解决炒房问题不啻于杯水车薪。

要想解决房地产价格虚高问题,重在“治本”。所谓的“本”就是迅速放宽国家垄断行业对民营资本所设置的进入壁垒,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资本市场,为大量的民营资本寻找获利出路。只有当民营资本拥有了其它更好的资本增值空间,它们就会自然地从房地产市场中抽逃出来,炒房行为才会减少,房价才会降下来,银行金融风险才会降低。

葛耘娜:个税调控效果有限

从二手房市场在个税政策公布到实施的五天内的反应来看,冲击力的确很大,但政策的长期效果却很难据此作出断言。

对二手房交易收取个人所得税也已酝酿多时,政府面临的两难困境是:一方面二手房市场仍然发育不足,另一方面二手房市场又是打击房地产投机的重要战场。而此时这种困境并未消失,*打压了投机商还是二手房市场,前景并不明朗。

这两年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很密集,许多政策却收效甚微,人们不免怀疑是不是“板子”拍错了“屁股”。值得反思的是,房地产热起来和分税制改革几乎相伴而生,恐怕理顺中央地方关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才是调控的长效配套措施,尽管这并不会如某一政策那样看上去立竿见影。

必娴:税收调控是更规范的调控方式

我认为要从更宽的视野来看问题。强征转让二手房个税的规定甫出,批评之声立刻又凑上来,表现出了人们经常会犯的一个毛病:对政策的苛求。事实上,现代公共政策分析理论告诉我们,没有一项政策是近乎完美的、没有任何副作用的,只是权衡其利弊大小而已。二手房个税,一些人认为会人为地推高二手房房价,卖方会把个税转嫁给买方。在没有实证研究之前,这个结论也不能完全相信。在8月1日前几天,很多买家猛砍卖方价格成功(如上海)。

所以先撇开这项规定的工具意义吧,来看看这项税收手段本身的价值意义。税收本身就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规范收益,如果一个社会税收制度不完善,那么政府可能会寻求其他不合法、不规范的收益,损害到民众的利益。而通过税收制度,民众也更容易监督政府的收入来源。再进一步,税收也是一项有效的调控手段,如个税、遗产税等承担着二次收入分配功能、燃油税保障建成节约型社会,等等。税收手段是更为规范的,因为它比单纯的行政调控更加不容易产生寻租行为。

  欧阳觅剑:增强了税制公平

  对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作为一项房地产调控措施出台的,但我觉得更应该从税收制度的角度去理解。征收个税会使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受到打击,而能否打击炒房的行为却是未知之数,因为投机者可以总成本转嫁购房者。但是,即使达不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对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正当而且必要的,既然我们的其他收入都要征收个税,通过住房转让所得的收入当然也不应该被豁免,这可以使税制更加公平,也让高收入群体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公平也意味着,征税必须考虑到纳税人的成本,征收个税要设置一定的免征额。这次对住房转让所得征税,也同时规定了“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但是否应该相应提高免征额,以涵盖生活的各项成本?对住房转让征收个税应该从税制的角度进行整体的考虑,大方向是个税自行申报。因为房地产调控的需要而征税,可能造成税制在某些方面的失衡,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