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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96%市县没动 国土部发文急催落实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5-04-20 | 浏览:1440 ]

针对当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19日公布。两部门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衔接。

就当前不动产登记整体工作进展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王广华19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难题:96%的市县“还没动”

王广华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以来,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但不容乐观的是,截至3月底,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

从全国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难题和障碍。

人随事走工作链条严禁乱拆乱分

此次明确提出,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划转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各地应充分考虑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科学统筹调配相关资源,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职责划分、人员编制划转、资料移交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要明确时间要求,尽快*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特别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将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完整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拆分不动产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