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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公积金贷款不足 可用商业贷款补充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4-12-24 | 浏览:1533 ]

  想买房子,首付额度低,用公积金贷款利率虽低但额度小,用商业贷款额度虽高但利率也高,许多市民在购房中遇到的这一难题,将随着我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推出得到解决。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用银行商业贷款进行补充。

  现状

  公积金贷款额不足致买房难

  “我一直想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几年下来这个意愿始终没有实现。”今年30岁的王旭在一家私企工作,几年下来有了点儿积蓄。王旭说,买房子的首付他基本上攒够了,但还需要贷款50万元,以他目前缴存公积金的情况,他只能贷款30万元,但还有20万元的缺口始终没办法解决。

  南二环一楼盘销售经理刘女士对记者介绍说,他们的房子均价在7000元左右,100平方米的房子就要70万元,还不包括住房维修资金、契税及装修等费用。这笔钱对许多年轻人来说,确实压力很大,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商业贷款利息又太高,这种情况将许多购房者拒之门外。

  新政

  支持购房提高公积金使用率

  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所限,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一种贷款模式。

  组合贷款集中了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者的优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按揭贷款没有*额度的限制。采用组合贷款后,既达到了贷款额度的目标,又能降低购房成本。

  组合贷款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公积金贷款对广大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减轻购房群众的经济负担,充分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信贷需求。

  同时,组合贷款这个新型业务品种的出台,将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降低使用门槛,用足用活国家贷款政策,盘活了存量贷款资产,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率。

  管控

  贷款前后层层把关降低风险

  如何规避组合贷款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组合贷款在办理前后,将层层把关和审核,可降低贷款资金风险。

  贷前:由于借款人必须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条件,因此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前期对于贷款人信誉、偿债能力、抵押物状况共同进行贷前审核,核查更为仔细,从而贷款客户质量将更为优质。

  贷中: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资金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公积金贷款资金风险由委托服务公司承担,因此三方对组合贷款的办理、审核、抵押、放款等程序的标准更加统一、更加严格、更加规范。

  贷后:组合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公积金部分由公积金中心负责,由委托服务公司负责相关贷后服务并承担资金风险;商业贷款部分由商业银行负责。这样,双方对于贷款逾期催收与不良资产处置将更加积极主动。

  算一算

  40万元组合贷款20

  比商业贷款省息5.1万元

  本报讯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为4.25%,商业贷款的年利率为6.15%

  个人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即房屋总价=购房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相同,起止日期相同,放款时间相同,还款方式相同。

  比如某市民要贷款40万元,根据其缴存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其只能公积金贷款20万元,剩下的20万元则可用银行的商业贷款来补充,从而实现购房梦想。

  如果该市民两种贷款还款年限均为20年,且以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那么20年内,他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利息9.7万元,需归还商业贷款利息14.8万元。但如果40万元完全为商业贷款,则20年内以等额本息方式还贷要归还利息29.6万元。相比而言,组合式贷款可节省利息5.1万元。

  从昨日起,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首先在建行陕西省分行先期试运行。关于组合贷款办理具体事宜,市民可拨打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12329咨询。

  贷款发放

  今年已发放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56.7亿元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今年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努力扩大制度覆盖面,加大信贷投放量。截至11月底,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6.7亿元,目前已有140多万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今年前11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140.7亿元,归集总额达到920多亿,归集余额突破500亿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6.7亿元,个贷总额达到326.8亿元,个贷余额233.5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支持保障房项目贷款38.75亿元;预计当年实现增值收益7.1亿元,140多万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特别提示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市民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本报讯 昨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西安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业务(除二手房评估费外)无须缴纳任何费用。如有发现,可打电话举报。

  自2014111日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西安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业务(除二手房评估费外)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有个别单位、中介及个人以办理公积金缴存、贷款、支取等业务为名,违规向职工群众收取相关费用。对此,该中心提醒市民,西安地区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时,各委托银行、担保公司、开发企业、缴存单位、中介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一经发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如发现有违规收取相关费用者,请及时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

  02912329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

  0298952312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与审计稽核处 0298835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