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在建设要求方面,房屋类型为采用彩钢夹芯板轻体装配房、轻钢龙骨无机类板材装配房两种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单层双拼或联排组合等布局形式。
建设标准为每套20平方米左右;轻钢结构,符合抗震要求;采用保温隔热、防火墙体材料,可回收;确保3年至5年使用期。室内设施和配置为配置照明和电源插座;配置液化气灶罐。
通知要求,配套建设要求为平均每50套住房配建1个集中供水点,设置遮雨棚,满足居民洗衣、炊事、洗漱需要;1个公共卫生间,分设淋浴设施和厕所,并配化粪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面积约40平方米;1个垃圾收集点,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平均每1000套住房配建:1所小学,建筑面积300-400平方米;1个诊疗所,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1个粮食与商品零售点,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平均每2000套住房配建1所中学,建筑面积1000-1200平方米。